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推免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管理办法(试行)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9-04浏览次数:

根据《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湘大研发[2022]6号)、《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湘大研发[2025]5号)要求,特制定本细则。

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、标准及比例,给予硕士研究生一年级新生不分等级的学业奖学金。学校鼓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学院奖学金,奖励范围、标准及发放由学院自行决定。环境与资源学院在此基础上对推免生奖学金另作以下补充:

一、奖励对象

通过推荐免试攻读,并在学院报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。

二、奖学金金额

推免生奖学金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的奖助学金外,学院另奖励3000/人。

三、发放时间与方式

入学后第一个学期,一次性发放。

四、本细则自202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,由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。

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

20259月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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