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入党考核评分表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6-03-12浏览次数:
考察对象姓名: 考察对象总分:
计分项目 评价标准 计分 小计
学业成绩(25分) 课程成绩(20分) 1.课堂教学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除以5计算,满分为20分。

2.非课堂教学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。
四六级(5分) 四级 六级
[425-550] 550以上 [425-500] 500以上
2 3 4 5
志愿服务(15分) 以个人名义参加服务活动或比赛 按志愿服务时长折算加分 按志愿汇平台记录的所属期间内志愿服务时长除以10计算,上限15分
支部贡献(15分) 以支部名义参加服务活动或比赛 按次数累计加分 每次参加比赛或活动加0.5分,上限15
干部经历(5分) 取最高加分,不重复加分 2.5 班长、团支书、校(院)级研究生会(副)部长、团总支(副)部长
5 校(院)级研究生会(副)主席、团总支(副)书记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发展对象培训
30分)
校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(15分) 结业考试成绩 按校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考试成绩乘以15%计算,满分为15分。
校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考试(15分) 结业考试成绩 按校发展对象培训结业考试成绩乘以15%计算,满分为15分。
科研成果(10分) 与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致
加分项目 评价标准 计分 小计
学术类竞赛成果 与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致

思政类获奖荣誉 与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致
注:一.此表考核时间自入学算起。
二.考核对象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上述评分:1.拟发展前一个学期无挂科;2.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;3.至少有一个校级荣誉。
三.受到学校处分的,取消参评资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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