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辉 同学:
你好!根据校长办公会议 [2016]第16号决议“2016级以前(含2016级)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10年”的规定。目前你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,且尚未达到学位条件,按照决议规定,现学校决定对你进行学籍清退处理。如有异议,请你在本告知公布之日起10日内,向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。
序号
学号
姓名
性别
年级
1
201308520106
卢辉
男
2013级
特此告知。
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
2022年12月7日